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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主页 > 吴越 > 2023-02-08 00:00
会计知识专业问答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1、设立目的不同:用益物权实现物的价值;担保物权是以物的交换价值担保债权的实现;
2、权力的性质不同:用益物权是多为独立性的主权利,担保物权是从权力,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主要标的物为不动产,担保物权标的物为不动产或动产;
4、标的物形态价值变化后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标的物价值形态若发生变化,会对权利人的使用收益权产生影响,甚至导致权力消灭。担保物权标的物价值形态发生变化不会影响担保物权以变化后的物为标的而继续存在,即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用益物权具有法律特征,具体特征如下:
①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
②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
③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
④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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