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分为几种情况:
一:丢失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需要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后接受处罚后,在有刊号的报纸上登报声明作废即可。
二: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1、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