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
(1)组织上的准备
为了使财产清查能够有效地进行,保证财产清查的工作质量,财产清查时必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即在主管经理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成立由财会、设备、技术、生产及行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财产清查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①制定清查工作计划,明确清查范围,安排财产清查工作的详细步骤,配备有能力的财产清查人员;
②检查和督促清查工作,及时解决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③在清查工作结束后,总结清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写出清查工作的总结报告,并提出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意见。
(2)业务上的准备
业务上的准备是进行财产清查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所以,各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①会计部门要在财产清查之前将所有的经济业务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为财产清查提供可靠的依据;
②财产物资保管部门要在财产清查前将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办好凭证手续,全部登记入账,结出各账户余额,并与会计部门的有关财产物资核对相符,同时将各种财产物资排列整齐,挂上标签,标明品种、规格及结存数量,以便进行实物盘点;
③财产清查人员还要准备好有关计量器具,以及各种必要的凭证、表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