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要求,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4)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销售过程的核算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的问题。收入的确认实际上就是解决收入在什么时间入账的问题,而收入的计量就是收入以多大的金额入账的问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根据收入实现原则加以确认与计量。由于商品销售收入是企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表现形式,对商品销售收入到底应该如何确认和计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能否得到准确报告的问题。